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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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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改革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的思路,结合我院学科特点与现实情况,人文学院博士生招生方式将采用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其中对公开招考博士生,将采用“申请-考核”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革思路
    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人文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研究所负责人、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处理投诉。
    各学科成立博士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所负责人和导师组成,具体负责材料审核与复试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占60%左右。
    (二)公开招考:招生名额占40%左右。招收对象为非在职考生。
    采取博士“申请—考核”机制,按二级学科(无二级学科按一级学科)选拔博士生。
    1、网上报名
    ①报名资格与条件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
    ②具体时间及程序可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主页查询,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我校研招办垂询,yjsy‐zsb2@zju.edu.cn。
    ③报名时考生选择所报考的导师。报考时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2、递交材料
    ①《“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下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ZHL310@zju.edu.cn,邮件主题为报考专业-报考导师-报考人姓名-信息登记表)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⑤两篇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最高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的证明信)、英语六级426分或TOEFL72分或雅思5.5分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五级或报考专业规定的其他语种水平证明材料(各种成绩证明5年内有效,以报名截止时间起向前推算)、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如果考生不能提供以上外语水平证明,须参加当年浙江大学博士招生初试中的外语考试,且达到浙江大学外语的最低复试要求。其他需递交的材料按要求先寄送。
    ⑧两封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
    ⑨考生人事关系或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下载政审意见表);
    注:①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考生仍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
    3、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人文学院研究生科,邮编:310028
    直接递交: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人文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209室)。
    联系人:张良老师,电话:0571-88273199,邮箱:ZHL310@zju.edu.cn
    注:①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院后,将不再退回;
    ③根据情况,招生单位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④请于每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间用EMS递交材料,邮寄以12月10日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申请―考核’制材料”。
    4、学科初审
    将按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组织初审,学科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在人文学院网(http://www.ch.zju.edu.cn)—研究生科—招生信息上公布。
    通过初审者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人文学院网上公布。
    5、复试
    各学科考核小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方式包括专业笔试、学术基础及能力考查以及外语水平考察。
    (1)专业笔试
    考试科目为博士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2)学术基础与能力考查
    ①申请者须进行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交打印件。
    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占考核总成绩40%。
    (3)外语水平考察
    测试包括外语笔试与口试,旨在测试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
    6、拟录取
    各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和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和录取导师,经学院同意后报浙江大学审批。
    四、其他说明
    1、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2、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规定执行。
    3、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拥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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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2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