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继续实施提前自主单独招生。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提前单独招生,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提前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4C1合格。 凡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我校单招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最终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核定为准。 四、毕业证书 我校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五、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确认。 凡报名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及确认的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我校主页报名入口(http:// www.ntac.edu.cn/)后点击单独招生报名图标,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资料并支付相关费用。网上报名的同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即视为已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20日。 3、志愿填报:报考我校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六、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七、考试安排 (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普通文理类考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校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2015年3月17日(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校单招及相关科目补测,通过补测达到要求后再参加我校单招面试与录取。 考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16日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成绩和报考人数确定最终的面试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确认:达到面试资格的考生到我校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3、面试组织: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素质展示等基本素质。 4、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三道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 6、面试地点: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立德楼210室)。 7、面试时间:2015年4月13—14日 8、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八、录取规则 1、考生总成绩=全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优录奖励分。全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联测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A=95分,B=85分,C=70分,D=60分。 2、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划定并进行录取。 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录取。 九、优录政策 (一)文化联和测试免考政策 1、对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低于1A3C1合格或者2B2C1合格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2、经所在中学校长推荐的“校长推荐生”,须持所在中学校长推荐信,于3月10日之前寄往我院招生办,经我院审核同意,可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但仍然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 3、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5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自主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考核。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二)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B加5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50分、40分和30分计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校复试通过,加5—20分计入总分。符合本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来我校面试前二日提交复试申请。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计入总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计入总分。 5、烈士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计入总分。 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日程安排
十一、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到我校面试时需现场交纳面试费60元/生。 十二、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领导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纪检、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申诉电话:0513-81050010(纪检监察处)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本章程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1050555、81050666刘老师 沈老师 电子信箱:ntnyzjb@126.com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邮编:226007 学校主页:www.ntac.edu.cn 招生网:zsjy.ntac.edu.cn 咨询QQ:2254515553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