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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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考生的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者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近五年在核心刊物(参照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期刊论文1篇,或以第一、第二著者出版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限专著,且自己编写部分不得少于15万字); (3)在报考专业领域以第一、第二身份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并具有获奖证书。 (三)英语水平原则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4≥570或CET-6≥425; 2. IELTS≥5.5或TOEFL≥85或PET5合格;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4.在国外有一年以上学习与研究经历。 (四)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申请材料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 (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 (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五)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六)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 (七)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八)两份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九)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设想(2000字左右); (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证明; (十一)同等学力者还须提供职称复印件; (十二)江苏师范大学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我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三)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三、网上报名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照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4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2015年4月16—20日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4月25日前向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本简章第二项中所列全部材料)由考生自行装订成册。 四、初审 (一)研究生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合格的考生; (二)生命科学学院召开导师组会议,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合格考生进行初审,每位导师均对考生打分,初审最终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根据初审成绩排序,按照1:2比例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 五、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综合素质(学术潜能、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生命科学学院组织导师组参加面试,每位导师均对考生打分,复试面试最终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根据复试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1.2比例决定进入录取程序的考生人选。 六、录取 (一)导师组结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综合讨论拟录取人选,报研究生院复核; (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负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八、其它说明 (一)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舞弊造假行为,即取消其申请、初审、复试或入学资格; (二)招生导师如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核减直至取消其下年度招生名额。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人:钱进、李荣婧 电子信箱:yjsc@jsnu.edu.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6-8340308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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