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中科技大学建规学院2014年在职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复试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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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
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 二、关于报考资格审查 1.所有线上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线上资格审查地址:1,学历认证http://www.chsi.com.cn/xlrz/;2,学位认证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提交通过后下载打印 “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各2份(原件自己留存,提交复印件,正反打印)。 须提交纸质版《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2份,学历复印件2份,学位复印件2份,请学员自己装订成2套,提醒学员必须有自己签名及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各教学点要认真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1)查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招生院(系)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等违规行为。 (2)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数据中,有学位者,学位、学历都要论证报告;无学位者,只需要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3)各招生院(系)须查验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见附件)。 (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相关要求 2014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招生院(系)在组织复试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失误。 其余事项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文执行。 3、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1月11日(武汉校内班定为1月10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笔试;14:00—16:00专业面试。) 地点:各地教学点自定(武汉校内班地点:南四楼三楼设计教室) 要求:考生需带上——A、身份证 B、准考证 C、《资格审查表》2份(必须有个人签名、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D、《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1份 E、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各2份 F、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2份 G、复试费用180元/人 四、违规处理 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25日―27日,院(系、所)报送院(系、所)复试细则。 2.2014年1月2日--1月12日,院(系)公布复试细则并组织复试。 3.复试成绩提交: 2014年1月15 日前填写复试考生《2012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单》并交研招办。 4.录取数据报送: 2014年1月15日,提交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同时,院(系)提交第二阶段复试试卷和录取考生《资格审查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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