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做好单独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黑教法[2014 ]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以单独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招生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社会监督的原则,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评价方式,强化考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提高生源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导全面工作。 组 长:孟凡龙 许淑云 副组长:贺守富 刘景波 李洪亮 李永林 成 员:张 文、王慧军、聂爱林、孙冀红、李敬华、刘 冲、王建军、吕秀丽、于海涛、于淑霞、许景润、李秀梅、王云庆、叶晓秋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总协调机构: 总协调人:李永林 成 员:王慧军、聂爱林、孙冀红、李敬华、刘 冲、王建军、叶晓秋 为了明确任务,便于顺利开展工作,学院组建招生录取、命题考务、安全保卫、纪检监察、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网络维护七个工作组。 (一)招生录取组:负责人 王慧军(招生就业处) 1、单独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2、向教育厅申请单独招生计划。 3、制定招生简章和有关要求,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审核考生资格。 5、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章程内容。 6、通过学院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考生成绩。 7、负责考生录取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8、试后试卷保管(保存半年以上),申诉考生试卷查询。 9、其他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二)命题考务组:负责人 聂爱林(教务处) 1、确定考试大纲、单独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数。 2、笔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命题、印刷及期间试卷保管。 3、监考教师培训。 4、考场编排和考务管理。 5、试卷阅卷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统计。 6、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三)安全保卫组:负责人 刘冲(保卫处) 1、试卷命制、传递、保管安全。 2、考生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维护,考场周边车辆通行引导与管理。 3、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安全工作。 (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孙冀红(纪检监察处) 1、负责命题、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2、接待考生、家长来信来访。 3、设立快捷、通畅申诉渠道,公布申诉电话。 4、妥善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 5、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及相关工作。 6、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五)财务管理组:负责人 李敬华(计财处) 1、相关费用审批、单独招生考(测)费收缴、各项费用收支等财务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王建军(总务处) 1、考试、录取期间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七)网络维护组:负责人 叶晓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招生宣传、考生报名、信息发布期间网络维护工作。 2、其他与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各组有责任对参与单独招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管理,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正常进行。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本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等。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9日—13日,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招生办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 (三)填报志愿 考生在当地招生办报名后,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nkzy.com/zs/),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填报1--5个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四)报名费用 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缴纳考(测)试费150元,学院计财处需提前办理收费审批手续。 五、体检要求 参加黑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六、准考证发放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号于3月27日(8:00-16:00)到学院报到,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学院自主命题,命题过程全封闭,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二)考试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要求,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 (三)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八、考试内容 考试工作在省招办指导与监督下,采取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400分。 (一)笔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俄语)三科,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专业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性、专业学习适应性、心理素质等方面,每人限时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九、考试时间及地点
十、录取工作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以单考总分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文化课(数学、语文、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考生待遇:考生待遇:凡被学院拟录取的考生,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 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后不需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考试。 十一、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考,提交信息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在省招生办备案。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考(测)试费等。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15年1月12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