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热诚欢迎报考 本校 2015 5 年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博士研究生! 北京建筑大学(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是北京市属高校中唯一的建筑类高等学校,具有近 80 年的办学历史。学校 1986 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 年获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建筑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项目) ,2014 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积极适应首都高等教育发展和首都城乡建设的需要,坚持“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 ,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办学视野,不断强化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校,是北京乃至国家城乡建设的重要力量。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学位﹝2012﹞40 号) ,学校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获得批准,授予学科为建筑学,国家文物局为本人才培养项目的论证推荐部门,并指导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工作。 一、培养项目 我国作为文化遗产的大国,“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主要针对我国建筑遗产保护行业急需的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其宗旨是满足国家文化战略及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目标的需求。培养项目强调建筑遗产保护的应用理论与工程技能的紧密结合,在知识构成上以建筑学学科为主干、兼有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支撑学科综合工科知识和历史学、考古学等文科知识;在技能训练上以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践能力为基础,注重建筑传统技艺的传承与现代高新技术的引用,提高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整体水平。 二、指导思想 正确理解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要求,树立“服务需求、突出特色;专业复合、能力双修;精心培养、严格标准”的理念,以建筑遗产保护科学的思想和方法为方针,培养建筑遗产保护行业的复合性、传承性、特殊性的高素质、高层次专门人才。根据建筑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需要,构建以建筑学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多学科交叉的培养平台,强调在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一级学科方向的知识复合,培养在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方面能够提出创新性方案或者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健康的身体和心智;热爱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注重跨学科知识的兼容、学术能力与应用能力的双修。掌握建筑遗产保护学科领域的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建筑遗产保护的科学研究和保护工程的能力,能够在建筑遗产保护领域中提出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见解或取得较大应用价值的开拓成果。 四、研究方向 围绕国家在建筑遗产保护领域中的特殊需求,遵照建筑遗产保护工程系统的技术规律,在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设置的4个研究方向是: (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 (2)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 (3)建筑遗产数字化保护 (4)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与技术 五 、招生计划 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 2015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以教育部下达学校为准。 六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面向建筑遗产保护领域中具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和一定执业经历的专业人员。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已获学士学位,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已满 6 年(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 ,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建筑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 1 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在前 2名) 。 4.一般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 。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6.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7.有至少 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考生,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 、 招考 方式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入学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并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 4 个步骤,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 1.申请 北京建筑大学 2015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前登陆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yjsc.bucea.edu.cn) ,点击“博士研究生报名管理系统”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为防止因网络异常影响考生报名,建议考生最好是到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申请人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北京建筑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 寄 (送) 报名材料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收到截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对申请人提供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通过报名系统填写好的《北京建筑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 (4)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6) 《北京建筑大学报考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 份(可从我校 “研究生工作部 (处) →招生→下载专栏” 下载, 用 A4 纸打印) ,分别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 (7) 《北京建筑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1 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招生→下载专栏”下载,用 A4 纸打印) ;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 ; (10)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申请材料请用 A4 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以便审核。 (11)缴纳报名考试费 200 元/人。收费依据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2﹞1358 号)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56004) 。学校组成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查,提出审核意见。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在职考生报考委培博士生, 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 将书面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本人申请、报考导师意见和委培单位意见等)提交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后,网上报名方可通过审核。 (12)现场确认详见《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 2.初试 (1)初试时间:北京建筑大学 2015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初定为 2015 年 5 月 9 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2)考试地点:考试将在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内进行,具体地点见 《准考证》 。 (3)考试科目:设置“英语” 、 “研究方向专业基础” 、 “建筑遗产保护学科综合”3 门考试。 “英语”考试题型包括词汇、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听力和口语安排在复试阶段测试; “研究方向专业基础”考试按公布招生研究方向选考; “建筑遗产保护学科综合”考试不分研究方向。初试均采用笔试。详细考试科目设置情况查询《北京建筑大学 2015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 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科目代码和名称以网上报名公布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时间:北京建筑大学 2015 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初定为 2015 年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复试将在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内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 (4)复试科目:设置“面试”1 门考试。主要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在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 “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 ”和报考专业2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 4.录取 北京建筑大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报名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北京建筑大学向考生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组织关系等转入北京建筑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学制、学习年限和授予学位“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为 3~5 年。其间,课程学习(含部分专业实践)时间为 1~1.5年,学位论文工作(含专业实践、访学研究等)时间累计不少于 2 年,经 毕业审核合格且通过论文答辩,授予建筑学博士学位。 九 、 奖助学金 北京建筑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照现行《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 ,参加奖学金评定。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 30000 元;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为课程学习阶段)学业奖学金 8000 元/生,第二至第四学年(一般为论文研究和专业实践阶段)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15000 元/生,二等奖 6000 元/生,三等奖3000 元/生;此外,还可参评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优秀项目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优秀毕业研究生,以及申请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助学金 1200 元/月,按10个月发放。本校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博士研究生培养费 10000 元/学年•生。 十、学生住宿 北京建筑大学按照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十 一 、其他说明 1.本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2. 考生报名时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类别, 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材料一经提交确认后,一律不准更改。 (1)非定向—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本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录取前本人须与本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在职博士生三方培养协议; (3)定向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工作;录取前须与本校签订相关的定向培养协议。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或入学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与招生单位无关。 4.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 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本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 二 、 招生咨询 1.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详细介绍或学科信息请咨询相关学院。 2.网址 (1)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 :http://yjsc.bucea.edu.cn (2)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http://yjsc.bucea.edu.cn/zs 3.电子邮件:yanzhaoban@bucea.edu.cn 4.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邮政编码:100044 6.办公地点:北京建筑大学西城校区办公楼 209 室 7.联系电话:010-68322241,68322452 北京建筑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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