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徽新华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学校网址:www.axhu.edu.cn 一、学校概况 安徽新华学院坐落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历史名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地处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蜀山森林公园南麓,是经教育部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50万余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2万人,其中本科近15000人。专任教师13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近40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近800人。拥有200余个现代化实验室和130余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10万册,电子文献150万册。学校拥有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首批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首批“安徽省创业模拟实训师资培训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拥有1个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设有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药物研究所、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十多个各类研究机构。 学校现有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药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动漫学院、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科技学院10个二级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公共课等2个教学部。现有42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以工、管为主,经、文、理、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口径,深化学科专业内涵建设,重点建设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土木建筑类、动漫类、经管类等专业。现有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123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4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教学成果奖11项。 学校立足合肥,面向安徽,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年来,学校不断创新就业工作模式,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保持良好态势,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先后6次荣获“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9年被安徽省政府授予“2008-—2009年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获评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11年、2012年,学校连续获评“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二、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以及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学历的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可直接到招生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5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12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四、报名 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以及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2.报名办法: (1)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5年3月6日至3月9日在毕业所在学校采集基本信息,考生持由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并签名。 (2)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须来校确认信息,手续不全者不予报名。2015年3月28日-29日8:00-17:00到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会议室(教学4号楼407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信息确认现场填写《安徽新华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填报后,不得修改。来校现场确认信息须携带材料和履行手续如下: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③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3)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应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院校公章,于2015年3月28日-29日上午11:00之前携以上材料到我校教务处会议室(教学4号楼407室)进行面试入学资格审查,我校将与教育厅相关部门核实确认材料真伪,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审查通过后的考生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到招生办公室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占专升本分专业计划优先录取。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公共课与专业课两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公共课为英语,专业课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土木工程专业公共课为高等数学,专业课为结构力学。公共课和专业课分值均各为150分。 2.领取准考证:4月11日8:00-17:00到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会议室(教学4号楼407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安徽新华学院教学12号楼。 六、招生录取 1.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录取原则:(1)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专业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全部录取。(2)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占专升本分专业计划优先录取。(3)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不互相调剂,未完成计划调回秋季统招本科计划。 3.录取体制:实行“招生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导处监督”的录取体制。 4.录取公示:经校招生领导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5日在本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axhu.cn/welcome/)公示,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相关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5.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5月下旬发出,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有关鼓励政策 参照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携相应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其他须知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5]02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绝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2.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新华学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网” (http://zhaosheng.axhu.cn)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872888 65872818 投诉电话:0551-65872006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 本简章以皖教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办理。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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