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招生简章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经教育部批准,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服务国家战略特殊需求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毕业颁发天津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藏学理论功底、系统的藏学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我国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由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共同进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中择优选拔。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拟招收12名,每个方向招收2名(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服务国家藏区发展战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须有书面证明);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过本领域学术论文1篇。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藏汉两种语言文字。 4、政审合格(须取得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证明)。 5、两名本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7、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 五、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初试与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述(限1页);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议书; 5、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 6、政审证明材料;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应提交职称证明或修读过5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务必于2015年4月15日前寄送至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资格审查材料的,则无法获得报名资格。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10007 五、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4月下旬(详细时间另行通知)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报名网址:http://gs.tju.edu.cn:8088/bszs/index.jsp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预计于2015年5月初,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科目设置情况 1、初试:初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初试科目为语言课考试和两门业务课考试。其中: ①语言课考试内容,外语和藏语各占50分。 ②藏学综合、民族宗教学、藏医药学基础等科目,均为汉文试卷,考生用汉文答题。 ③藏传佛教原理、藏汉翻译理论与实践两门业务课命题,汉文、藏文各占一定比例。 2、复试:复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本研究领域专业学理基础和考生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 八、录取原则和录取类别 1、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 ①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青海民族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②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自愿决定是否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青海民族大学。定向单位必须与青海民族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九、其它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直至学籍,3年内不接受其报考申请。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等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会及时公布,敬请关注。 4、为保证教学质量,所有学生在3年学制内要求全日制脱产学习。 5、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现场缴纳或随材料以邮寄方式寄送)。 6、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未尽事宜请与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联系方式 电话:0971-8237294 传真:0971-8237294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 邮编:810007 网址: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 附件: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5年招生业务课参考书目 附件: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生个人自述表、政治情况审查表、专家推荐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考生个人自述表、政治情况审查表、专家推荐表》来源于青海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2月28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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