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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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对象 1、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高考报名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条件,并参加2015年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六、专业填报要求 每位考生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七、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文化综合考核+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方案由各系根据专业招生要求自行拟定,满分为100分,考核总分为300分。 八、录取工作 1、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录取工作。 2、录取规则: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成绩,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择优录取。 3、录取要求 (1)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护理、助产专业: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4、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公示后,由学院发放预录通知书,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其它要求: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九、自主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学院还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51—33229847 2、监督电话:0851—33343335 3、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4、E—mail : aszyzb@163.com 5、微信号:aszyzjc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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