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章程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学院概况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独立颁发大专学历文凭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自成立以来,形成了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中职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两翼,科研、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为助推的办学格局。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代码:14198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 毕节市学院路(老校区) 毕节市双山新区职教园区(新校区) 学院现设有医学护理系、教育科学系、财政经济系、农业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工矿建筑系及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十个教学系(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有34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由正、副教授、行业专家、岗位能手组成的双师教师队伍,具有多个紧密联系生产一线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面向贵州省招生140人。招生计划及专业见下表
三、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我院2015年自主选拔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贵州省2015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3.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二)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2015年4月3日 (三)报名方法: 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我院自主招生: 1、现场报名:考生可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可事先在我院网站http://www.gzbjzy.cn下载并填写)、高中毕业生提供盖有毕业中学公章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中职毕业生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考试成绩单。 2、网上报名:考生可扫描报名材料原件,发送邮件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指定邮箱(1031060306@qq.com)报名。 3、电话报名:考生也可通过拨打专线报名电话0857-8330476(兼传真)、0857-8330818(兼传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可传真。 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报名考生需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考生专业填报要求: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文理不限。 五、考试(测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1.考试(测试)内容:在省教育厅指导下,我院自行组织考核,考核以“文化素质”+面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2. 考试(测试)时间: 4月4日-4月5日:通过资格审查的面試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月6日-4月7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 4月8日:面试 3. 考试(测试)方法:文化素质考核,高中毕业考生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中职毕业生以原就读学校毕业考试成绩为依据。文化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进入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以考查学生职业适应性能力为主,得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文化素质及面试成绩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面试、高中学业成绩(或中职毕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从高到底进行排序,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我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方式: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预录后,我院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没有问题的预录学生才能确定为录取学生。并在2015年8月中旬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间: 4月13日: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 4月15日:预录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8月中旬: 网上远程录取 4.根据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未被我院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通过自主选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我院于8月18日左右邮寄录取通知书。 5、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6、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护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女生要求1.55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录取时,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余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程序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201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2015年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公示招生咨询电话及录取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相关事宜 1、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2、助学措施: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000-8000元不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根据《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奖、免、减、助、勤基金管理办法》申请免、减、助、缓,勤工俭学等方式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学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8330476(传真) 8330818 (传真) 13985350762(杨老师)13985899485(周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gzbjzy.cn 电子邮箱:1031060306@qq.com 邮 编:551700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学院路 十、其他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只适于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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