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进度和注意事项 |
春季学期 |
秋季学期 |
4月10日前 |
10月12日前 |
毕业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与打印工作;论文封面(每人20张)由各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学院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审批表及所有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5学位申请材料目录)按要求在研究生学院/新文档下载处下载打印 |
研究生导师审查学位论文:写出学位论文评语、给出学位论文成绩;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
4月14日前 |
10月14日前 |
按要求提交送审学位材料到培养办公室,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 |
5月20日前 |
11月20日前 |
培养办公室完成学位论文评阅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学科 |
6月5日前 |
12月7日前 |
由学科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
6月12日前 |
12月14日前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审议各学科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并提交《汕头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一览表》;各学院组织毕业研究生做好毕业鉴定,填写《汕头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汕头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批表》等各学院(所、中心)研究生管理教师收齐毕业研究生的培养材料和拟授位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见附件5),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按要求在图书馆和研究生学院主页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授位信息。未按期或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学校将暂缓其所在单位证书领取。 |
6月18-23日 |
12月18-23日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事项 |
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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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位典礼,并开始派遣毕业生 |
备注 |
所有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7天前上网发布答辩公告,未经上网发布公告的答辩无效。答辩公告需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及导师同意后,并根据已安排的答辩时间、地点以及答辩委员组成等确定信息正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