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精神,我院面向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进行单独招生。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公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贵州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文明单位”、“绿色大学”。 学校代码:14252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我院校园占地面积4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拥有专任教师400余名,其中双师素质教师占85%以上。建有满足各专业需要的校内实训室和实训基地。通过广泛深入的校企合作,建有校外实训基地近120个,每年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近2000个。 学院打造计算机网络技术、煤矿开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艺术设计6个重点专业,凝炼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3个特色专业,形成网络与通信、建筑工程、煤矿开采、商务物流、商旅服务、民族艺术6大专业群,涵盖近40个专业和专业方向,较好对接了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布局。 学院建立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位一体”多方联动的校企合作理事会,与企业共同建立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与瓮安县政府、省能源局、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等政府、行业部门建立了战略合作型办学关系;与贵州建工集团、贵州路桥集团、贵航集团、水钢集团、贵阳机场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和中兴、华为、思科等世界和国内500强级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紧密合作型办学关系;探索形成了“优势互补、对等投入、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互惠共赢”等多元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合作共建了中兴网络通信学院、讯方通信学院(华为网络学院)、兴隆管理学院、奥鹏商学院、航空乘务学院等二级学院,走出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创新发展之路。 我院近年招生规模逐年攀升,现有在校生7600余人,平均报到率达90%以上,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5%以上,涌现一批创业、就业典型,呈现出“进口旺,出口畅”的可喜局面。 二、招生对象 1.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考核时间 招生专业26个,招生计划565人,详见下表:
考核时间请登录我院官网www.gzvti.com查看。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上线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填报 考生在我院公布的单独招生招生专业中选择2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五、招生考核方式 学院单独招生进行文化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并按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可不再进行文化考试。 1.鉴于各专业教学特性,学院招生专业考核方式细化如下:
2.报名学生经现场资格验证,交纳相关报名资料后,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 3.我院对经资格验证和测试的学生发《报名确认单》。 4.我院将在4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报考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情况,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六、招生录取方式 1、学院根据报考学生综合成绩,按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值相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有特长、优秀学生干部、贫困学生、军烈属等。4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七、学制、学历及待遇 单独招生纳入省内的招生计划,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在校期间管理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学历证书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均为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学历,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录取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推荐就业。 八、收费标准 单独招生报名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批的100元/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教育厅审批的收费标准收取。校企合作二级学院的企业培训费用由企业按标准收取。 九、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奖金额度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奖金额度每年3000元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贷款不超过6000元,同时学院还可提供勤工助学等措施。 十、咨询与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咨询电话:0851-86867111、84129708 传真:0851-86867111 十一、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切实维护单独招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 3.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选拔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二、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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