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一、学校简介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立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5500多人,教职工335人。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现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导游等33个专业,其中 “导游专业”为云南省高校示范专业;“语文教育”、“英语教育”专业为云南省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现场模拟导游”和英力克英语口语课为云南省高校精品课程。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的,以教育工作为中心,围绕目标打基础,突出特色创品牌,深化改革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立足丽江、服务云南,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大学。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09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3人。(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岁以下。 4、符合相关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和学历层次要求。本科毕业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四、报名 应聘者直接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云南省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交验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09届毕业生可在录用报到时交验)。外地考生可用信函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邮寄至学校人事处。 学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 人事处电话:0888-5140063 报名时间:2009年1月15日——2009年3月25日; 五、考试 凡报名应聘者,由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应聘考试。符合基本条件人员名单于2009年3月底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本科生考试分为笔试和考核。笔试分综合和英语,各占20%,考核分综合面试和专业知识及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占40%,专业知识及技能占20%。原则上各专业应有3人及以上报考,方能开考。根据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进入第二轮的考核,根据笔试和考核成绩以1:2的比例报学校审定。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考核,综合面试和专业知识及技能测试各占50%。 考试时间:暂定于200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学校人事处根据考核情况,提交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同意聘用的,按规定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受聘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七、待遇 凡受聘上岗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在职职工管理,根据所聘用的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和福利待遇。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稳定和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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