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州、市教育局,各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 根据中美两国教育协议和计划,国家汉办将向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推荐汉语教师,并于2011年7月底赴美国中、小学任教。现将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中国公民; (二)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位; (四)具有4年及以上在中小学从事英语或汉语教学的经验; (五)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会话,要求发音标准、清晰; (六)普通话发音标准、清晰。 二、项目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1月10日 (二)面试时间:2011年3月 (三)录取时间:2011年4月 (四)培训时间:2011年6月 (五)赴任时间:2011年7月底 三、教师任期:1学年(11个月) 四、教师待遇 (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用; (二)提供满足教师在美国生活、住宿所需要的费用; (三)在美国任教期间的医疗保险; (四)在美国参加培训及外语教师会议的经费; (五)以上待遇由美方提供,不支持参与项目的教师家属和子女赴美。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公告栏或云南教育网www.ynjy.cn“通知公告”下载申请表及其它文件,按要求填写及准备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批;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将教师申请材料(英文申请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不含推荐表;中文申请表原件1份)一式两份,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我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我厅不受理个人报名。 附件:1.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介绍 2.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3.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英文申请表 4.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英文推荐表 5.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申请申请保证书(中、英文) 6.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推荐表填表中文参考翻译与填表指南(仅供参考,无需提交) 7.2011-2012年度美国“关键语言教师项目”中文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李懋、王涛,电话:0871-5147212,传真:0871-5141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