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工艺美术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告 | ||||||||||||||||||||||||||||||||||||||||||||||||||||
内容 |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及云人[2006]5号、云人社[2009]1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共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并符合我校具体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一楼报告厅。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本人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自荐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持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专业理论笔试占30分,专业技能考试占70分。 时间:2011年12月2日——12月3日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为自主出题考试。 2、面试(含试讲):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50分 时间:2011年12月5日——12月7日 每个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3、考核: 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核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情形的。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由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人:林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5161419 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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