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肇庆高要市教师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2013年公开招聘一批农村初中教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人数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3)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必须对口;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2、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条件:肇庆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生(含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条件:肇庆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3)属夫妻分居的外地在职在编教师应聘须具备条件:其配偶在高要市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应聘人员本人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以上职称。若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为40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2日至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高要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市城区府前大街9 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0898。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递交《高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已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3)在职在编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应聘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配偶在高要市机关或事业单体工作的证明及配偶在高要购买社保满一年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按职位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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