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是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广东省直机关副处长、正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直机关正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知识培训;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干部的岗位业务培训等。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4名教师,详见《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7月1日(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7月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我委公开招聘工作邮箱(szgwjgdb@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我委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委人事处进行咨询。 2.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快递邮寄到我委人事处,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应聘材料寄出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电话与我委人事处工作人员确认材料收到后,报名方为成功。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事处 联系电话:020-8313292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 邮政编码:510031 电子邮箱:szgwjgdb@126.com (五)资格审查: 1.初审。我委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复审要求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直机关党建网公布。 2.复审。报名人员持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我委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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