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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市委党校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论研究与宣传的重要阵地。现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市委领导同意,拟在全国公务员队伍中选调多名有志于从事党校教育与理论研究的人员充实我校教学队伍。具体要求是: 一、选调职位 中共潮州市委党校副科长及科员、办事员。 二、选调人数 3人。 三、选调人员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马克思主义类、文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宗教学等学科专业; (四)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选调; (五)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六)被选调对象需在我校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选调的人员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材料寄至中共潮州市委党校办公室(广东省潮州市桥东金马大道,邮编:521000,联系电话:0768-3931999,传真电话:0768-3931989,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报名者请提供《中共潮州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学人员报名表》(附件)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开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我校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面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面试形式 由我校统一命题,考生自行备课,现场试讲。 (四)考核 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五)转任 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中共潮州市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