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德市经开区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规定,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其中招聘常德经开区外在编在岗教师10名,应往届毕业生20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30名)(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常德经开区外在编在岗教师(10名) ① 报考人员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②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③ 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④ 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其他继续教育取得合格证、等级证或结业证。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⑤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⑥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可放宽至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往届毕业生(20名) ①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 ② 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取得英语专业四级证书(TEM4)。 ③ 计算机取得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④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⑤ 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17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17:00。 (二)报名地点:常德经开区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提供资料: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专业证书、普通话及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和所有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3张。区外在编在岗教师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各类证书、骨干教师认定文件及原工作单位证明该同志是否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有效证明。 (四)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2013年7月22日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30%)和“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师范专科层次及以上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改革新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学科专业知识”为学科岗位应具有的本学科专科以上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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