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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现将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7日(周四)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地点:郑州市嵩阳饭店(郑州市嵩山北路28号嵩山路与互助路交汇处西北角)1025房间。 二、所需材料 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明材料; 4、相关职称及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5、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获奖荣誉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确认期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者取消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监督:0371-67185381,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 咨询电话: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0371-63704117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