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凭身份证、准考证抽取顺序号。 二、面试采用当场亮分的方式。上午等第三号面试以后,有十分钟的评委综合讨论时间,得出前三位的分数并告知面试人员。以后每隔一位告知。 三、不准带通讯工具和任何资料进入面试准备室。自觉关闭通讯工具,通讯工具装在指定的信封内,写上名字,交给现场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场出口工作人员这里领取。 四、在面试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影响他人。面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五、在面试准备过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 六、如有违规和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天台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