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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7月22日—7月30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邮编300181 电话:(022)58911908 联系人:李桂军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详情请参照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719075819892&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