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恩施州鹤峰县人社局鹤峰县教育局关于选调县直学校有关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根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函》(鹤编办函【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局所属县直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对以下21个岗位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一中:物理1人; 县职校:语文2人,数学1人,计算机2人; 县实验中学:校长1人,语文1人,生物1人; 县八峰民族学校:初中:政治1人,语文1人,物理1人,生物1人,地理1人,英语2人,体育1人,音乐1人,小学:数学1人,科学1人; 县直机关幼儿园:幼教1人。 二、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在编人员(2012年省统招人员、试用期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行端正,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报考校长岗位需具有十年以上教龄,本科以上文凭,中级以上职称,有担任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经历;报考教师岗位幼儿园、小学、初中段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段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其中,从事艺术类教学的可以报考幼教。 4、身体与心理健康。 5、年龄在42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方法 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笔试成绩按应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选调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报考岗位仅有1名人员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选调。 五、考试形式及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知识为辅。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教育理论公共知识,考查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县编办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报名费100元,于2013年8月13日至1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录用调配股报名(联系地址: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5281578)。 八、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8月15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8月1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九、选调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调配手续。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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