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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教师[2010]2号)精神,经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 拟录用人员详情请参考:http://www.leishan.gov.cn/info/1912/223199.htm 公示时间七天(2013年8月8日-8月14日)。如发现该同志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可向雷山县监察局和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55—3331010(雷山县监察局) 0855—3336770(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