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长沙浏阳市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的公告 |
内容 | 近年来由于城区生源不断增加,城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城区学校教师严重短缺。为解决这一矛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公开选调教师到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定点定岗选调与城区部分小学统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A类方式:城区初中、部分小学(具体学校见下表)教师的选调采取定点定岗选调方式进行; B类方式:黄泥湾小学、嗣同路小学、浏阳河小学、人民路小学、奎文小学、长南路小学、禧和小学、金沙路小学、人民路第二小学教师的选调采取按科目报名、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方式进行; 选调计划数与科目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含)方可开考,低于1:3则核减相应科目或相应地区类别科目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调条件 1.浏阳市教育系统内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且具有我市公办教师身份三年以上(2010年9月前参加教育工作)。 2.年龄要求:1968年9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学历要求:小学语文、数学、科学教师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要求具有对口专业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求具有对口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称职以上。 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项条件方具有报名资格。 四、选调办法 1.报名: (1)时间:2013年8月13-14日8:00-17:00。 (2)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八楼 (3)报名时需交验有关证件: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中学出具的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近期免冠照片2张。 (4)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一旦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2.考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其中:新课程理念及应用约占50%;教育学、心理学约占20%;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占20%;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时事政治约占10%。 3.录用 (1)笔试成绩与优惠加分之和为最后得分。 (2)优惠加分项目及标准: ①到2013年8月31日止,任教教龄五年内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0.2分(以周年计算),加满3分止。 ②近三年(2010、2011、2012年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每次加0.5分。 (3)按志愿分学科依照最后得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 4.拟选调名单将在浏阳教育网站(www.lyedu.com.cn)上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定点定岗选调人员一经录用,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2.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造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结构空缺情况和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并按原办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监督电话:83682046 2013年长沙浏阳市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定点定岗选调岗位 2013年长沙浏阳市选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部分小学选调岗位 浏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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