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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当前解决我县各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招聘50名幼儿教师助理。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高陵县城镇户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为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及其辖区村办幼儿园 2、公益性幼儿教师岗位50名。 三、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3、具备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幼教专业、艺术类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18日 地点:高陵县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 3、招聘方式:现场面试,择优录取。 五、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1、聘用用后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2、按照《高陵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执行1100元/月。工资随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工资调整变动。 高陵县人社局 高陵县教育局 2013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