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的通知 | ||||||||||||||||||
内容 | 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临聘教师招聘要严格执行《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聘用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民办学校教师(含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人员优先。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教师下载报名表格(附件:《龙岗区外国语学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发送至:1447640932@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学段学科。 (2)资格审查。学校初审后,通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本人到学校递交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并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3年8月18日 2、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 (2)考试形式:笔试、模拟讲课和面试。文化学科:笔试(占总成绩40%)、模拟讲课(占40%)、结构化面试(占20%);非文化学科:技能测试(占总成绩40%),模拟上课(占40%)、结构化面试(占20%)。笔试结束后,确定说课和面试人员名单。最后,按笔试占40%、说课占40%,面试占2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3、聘用:学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由学校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4、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标准执行,小学不低于6000元,中学不低于6500元。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黄阁北路龙城高级中学一楼行政楼(龙岗区外国语学校筹备办) 邮编:518172 联系人:印老师 电话:0755-28938304 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 201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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