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泉州市晋江市招聘2013-2014学年度合同教师通告 |
内容 | 经研究,决定招聘2013-2014学年度合同(含过渡合同,下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晋江市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见附件1(表一为中学、职校师资需求,表二为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 三、招聘对象 1.我市2013年6月在册合同教师。 2.我市今年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 3.晋江籍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非晋江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在册合同教师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 3.具备相应学历。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新聘过渡合同教师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紧缺专业以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等三个紧缺学科的晋江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允许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岗位标准,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为二级甲等(晋江师范生中学方向政治、历史、地理等三个学科应聘小学语文的,普通话等级放宽到二级乙等)。 5.体检合格(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为依据)。 6.无违反计生规定、无刑事案件记录。 四、招聘办法 1. 应聘对象(含在册合同教师)填写《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 2.8月21日至8月25日,应聘对象到招聘单位应聘。在册合同教师到原单位应聘的,只需缴交审批表;在册合同教师到其他单位应聘的,还需到原单位取出个人档案缴交新单位;新聘过渡合同教师需提供审批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报到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8月26日至8月27日,各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五、管理办法 1.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文〔2007〕57号)为管理依据。 2.合同教师一年一聘,聘期为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合同期满双方均有权利选择续约或解约,新学年根据编制情况另行制定聘用方案。 3.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合同教师工资由市财政按每月2100元的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各单位视情况适当给予量化及绩效补贴。 六、其他事项 1.新聘过渡合同教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拟聘用对象及时关注晋江教育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2.各单位不得突破经审批公布的合同教师招聘总数。 3.合同教师招聘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尚未找到聘用单位的,于8月28日携带审批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登记,由市教育局发布求职信息,供用人单位参考。 附件1:2013年秋季泉州市晋江市合同教师师资需求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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