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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对象: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有关规定,按照所报学科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 三、体检集中地点:体检对象于8月31日上午7:00准时在晋中市教育局(榆次区文苑街179号)一楼门厅集中。 四、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严格执行。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按放弃处理,放弃者取消录用资格。报到时携带与笔试准考证底版一致的近期免冠照片1张。 2.体检对象集中后,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向工作人员领取。 3.体检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准代检,如发现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前应空腹。 5.报考幼儿教师的女性考生缴纳体检费用185元,其它考生缴纳体检费用140元。 六、体检对象首次体检不合格,一周内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复查仅限一次。 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学科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附件:具体体检对象名单请参照:http://www.jzedu.net/newsInfo.aspx?pkId=18572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