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是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发展需要,拟招聘特殊教育老师2名(合同制)。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 2、体健貌端(符合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 3、有音乐、美术、舞蹈等教学特长; 4、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幼师资格证; 5、具有特殊儿童(自闭症、智障、残障等儿童)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6、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爱心和责任心,喜欢孩子; 7、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教学管理能力。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三、报名咨询电话:0579-82600228、82600227 金华市儿童福利院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