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选调职员公告 |
内容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公开选调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职员公告 为充实新区教育科研管理中心教研员队伍,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7名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公开选调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职员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所有职位均面向本市在编教研员或在编教师选调;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有较强的能力; 4.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8.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招聘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深圳市教科院网站、龙华新区政府在线、龙华教育在线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 2013年9月23-2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工作日),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大和路314号观澜第二中学综合楼404接待室)。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教学教研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重点考查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及心理学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笔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时,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龙华教育在线(http://lh.sz.edu.cn)及深圳市教科院网站(http://www.szjky.edu.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以上。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23336315,联系人:杨老师。 龙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8025619,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公开选调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职员职位表 2.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职员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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