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陕西省咸阳市招聘新任教师各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安排通知 | |||||||||||||||||||||||||||||||||||||||||||||||||||||||||||||||||||||||||||||||||||||||
内容 | 各有关考生: 2013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咸阳市各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的对象 按照《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规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科目成绩)/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2),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和考察的标准 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加盖资格复审合格印章)和身份证参加体检考察,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和体检费;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2013年全省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咸阳市各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xyrs.cn/news/tztg/20131008935.html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教育局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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