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新余市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特教教师公告 |
内容 | 注:年龄截止日期至2013年10月31日 经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一: 2013年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6日 招聘地点: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四、考试与考核 由新余市、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分宜县教育局、新余市编委办公室、用人学校赴学校现场招聘,市纪委全程监督。 ①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将个人有关资料的电子稿于2013年11月2日前发至各招聘学校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对照公布的招聘学校、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投交简历,网上报名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也可于2013年11月5日11:00前到招聘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学校联系人电话、邮箱: 新余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3879049936 0790-6369316 邮箱:fsz2004@163.com 分宜县第一小学 联系人: 刘永华 联系电话:13879080519 邮箱:fyyxlyh@163.com ②现场资格审查。先由招聘学校及主管单位初审,再按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终审。 ③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④现场面试。考官自由提问3-5个问题,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⑤确定聘用人员。按照注重能力与水平,由考官组进行综合评议,分专业、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录用意见。 ⑥签订就业协议。对表现优秀并经评委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聘用与管理 1.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士证书、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未取得毕业证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2.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 六、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2份留存报名处)。 2.贴有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的报名表2份。 七、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435568、6736011 2013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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