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复试所涉及的命题及保密等相关要求适用《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管理办法》(院研发〔2013〕6号)和《四川农业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研发[2014]1号)文件的要求。 一、复试资格确定 1、复试线根据我校自身情况,在参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划定各专业复试资格线,请上线考生准时参加我校的复试(包括调剂后符合我校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复试资格线如下: 学术学位类:
专业学位类:
2、破格复试生源不足专业可以在第一志愿考生中筛选部分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但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标准(总分或单科成绩差分不超过5分,不可总分和单科均差分)的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程序为:考生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招生专业所在院(所)填写《四川省招收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审核表》(点击链接下载),并详细充分陈述同意线下复试理由,申报院(所)负责人签字、签章后最迟于3月2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三、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院(所)成立由主管院(所)领导任组长的院(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5~7人),在学校和院(所)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全面负责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英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体检和思想品德以及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 2.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包括英语听力(100分,30分钟)、专业英语测试(100分,60分钟)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100分,120分钟),全校统一组织。 (2)面试(100分),包括导师面试和学科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思想品德、英语口语,由相关院(所)组织。 导师面试考生自行联系所报导师,导师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 学科面试面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导师原则上应是面试小组成员;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内容包括:①口头表达能力;②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③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⑤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单独组织进行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复试听力测试需要携带调频耳机,请提前准备。不可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为收音机使用。 五、复试成绩和考生最后总成绩的组成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综合,具体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测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分×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折算分为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的得分)。 六、复试工作流程 1、参加复试人员到校区财务缴纳复试费, 2、到研招办(成都校区研工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后凭复试缴费单领取复试表, 4、凭复试表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后到学院(所)参加面试, 5、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 6、学院(所)将复试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 七、调剂工作 (一)校内调剂 凡需要跨院(所)校内调剂的考生到研招办或研工部打印《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经调出院(所)盖章后,到调入院(所)申请面试,若申请未通过则可持此表到下一院(所)继续申请调剂,最终此表留在录取院(所)。 校内生源调剂方向:
(二)校外调剂 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非研招网调剂系统的申请,学校不予同意。 拟接收校外调剂生院(所)及专业:
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18日,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经学院同意的校外调剂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安排请与调剂入的院(所)联系。 (三)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成绩在调出专业国家线上、调入专业复试资格线上。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统考数学的专业间调剂要遵循高难度向低难度调剂的原则。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学术型学位可调往全日制专业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不能调到学术型学位。 7.我校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调剂考生。 8.符合国家其它调剂政策。 八关于加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持相关证件到研招办申请办理加分事宜,若本人未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九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本科毕业生通过免试或统考成为硕士生时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校每年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名。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标兵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推免硕士生申请直博生。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同时专业必修课成绩位于本专业前10%。 3.统考硕士生第一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考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6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15%。 4.统考硕士生第二志愿考生申请直博生。英语考试成绩高于当年国家复试分数线30分及以上(以接收学科为准)或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且考试科目三、四的分数之和位于招生二级学科考生排名的前10%。 (二)面试与录取 在通过硕士生复试并录取之后,具备申请条件者个人申请,导师面试;导师根据面试情况推荐拟录人选。 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推免生直接攻博预选拔申请表》申请。(下载此表) 符合条件的统考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统考生直接攻博预选拔申请表》申请。(下载此表) 十、日程安排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我校确定如下复试日程安排:
特别提示:复试报到将再次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和考生身份。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复试报到时又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证明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十一、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将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基本要求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总成绩(含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科研创新潜质、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不予录取; (6)弄虚作假,不诚信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信息公示、信息咨询和信访工作 各院(所)将对拟录取名单先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院(所)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进行最终公示。 各院(所)招生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835-2882911,1320885073@qq.com 招生举报电话:纪委0835-2882561 十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到指定医院组织进行。 四川农业大学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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