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莆田学院人才需求公告 |
内容 |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并报莆田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公务员局批准,我校2014年计划招聘教学等岗位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其他条件要求: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4年10月31日前。 3、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的毕业生。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1、登录莆田学院人才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将《莆田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上传至附件。 备注:1)校外用户首次访问系统,请先退出360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等,并下载安装控件(点击下载)。 2)进入莆田学院人才招聘信息系统,如页面出现安全证书有问题提示,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其它提示点击下一步即可。 2、我校组织外出招聘时,现场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所需材料有:《莆田学院201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2.对通过资格复查人员进行考核面试,面试内容为: (1)教学岗位:考核需求专业相关课程教材章节内容或专题内容的讲授能力。 (2)管理岗位:考核需求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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