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茂名信宜市2013年选调市外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信宜市山区镇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拟向本市外选调在职在编初中语文教师2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信宜市以外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 二、招聘名额: 初中语文教师2名(其中洪冠镇中学1名,新宝镇中学1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中学二级以上职称。 四、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0日。 五、报名地点: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三楼)。报名时,请带备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及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2张,原件经审核后现场归还考生。联系电话:0668 8814674。 六、考试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高中阶段语文科教材内容。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形式为现场试教。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教学效果等方面的内容。 3、试教采取抽课题签备课(教材自行准备)约30分钟,试教约10分钟。由评委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艺术并现场评分及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试教内容为我市现行高中阶段语文科教材内容。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后,根据选调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考核的人选 (如出现考核人选最后名次同分的,则抽签确定考核人选)。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考核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结合我市实际,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其缺额根据实际情况,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其他考生。 (三)聘用。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且在信宜市教育局网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和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668 8810647 。 信宜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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