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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第二次招聘2014学年高中教师公告
内容
    为优化高中教师结构,促进高中教师对课程改革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再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时间、地点
    1.招聘时间:2013年12月下旬-2014年1月;
    2.招聘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具体另行公告)。
    三、招聘岗位及指标:共17名,其中:
    1.普通高中新教师2名;
    2.新疆内地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新教师15名。
    具体招聘指标、岗位及条件、对象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详见《北仑区公开招聘2014学年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2.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7-22日,其它时间段不作受理。
    3.报名办法
    采用网络报名办法(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48,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可下载)。普通高中新教师和内高班新教师岗位报名可以单独填报一项,也可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报考岗位作为第一志愿,兼报岗位作为第二志愿。注意因与义务段招聘同时开考,所以考生不要兼报义务段,同时本次报名不受理已被滨海教育集团录用的应聘者。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12月25日前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等。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复核
    网络报名的学生在笔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相关考点提交审核材料,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北仑区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关资料复印件。
    复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初定12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笔试内容和计分:理科笔试主要内容为解题;文科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素养;美术、信息技术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对象确定:根据录用岗位指标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3.面试内容和计分: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等内容:
    (1)试讲。形式为面对评委模拟上课。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其中信息技术、美术学科按15%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计入总成绩。
    (3)技能测试。仅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录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应聘者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3)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如发现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事档案转至北仑区人才交流中心。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区内教育系统校间调动除外)。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科网(www.bledu.net.cn);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3年12月6日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4学年高中新教师学科岗位指标及报考条件
    附件三: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北仑区教育局2014学年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教科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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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9:4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