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长沙浏阳市招聘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竟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和职业中专音乐、体育、教育心理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幼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职业中专汽车维修、旅游、机械加工专业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8、教师资格证要求:中小学教师、幼师和职业中专的音乐、体育、教育心理教师必须在资格终审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9、浏阳市内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计划 共计305名,其中: 1、普通高中教师75名; 2、职业中专教师7名;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 4、初中教师72名; 5、小学教师140名; 6、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分别按照A类方式和B类方式进行,分类确定是否核减科目招聘计划数,分类确定进入面试、体检人员。 A类方式:普通高中教师及高坪、官渡、达浒、永和、澄潭江、山下、金刚、文家市、淳口、楼古、文光、社港等中学及其所辖小学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层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自主选择学校环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 B类方式: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荷花、关口、张坊、小河、大围山、沿溪、杨花、岩前、中和、山田、秀山、泮春、双狮坪等中学及其所辖小学教师和公办幼儿园幼师的招聘,采取按对应学校、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录取的方式进行。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8:00至2月7日17:30; 网络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月20日8:00至2月10日17: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2月15日8:00至2月17日17:00; 4、考生报名后由人社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A类方式对应层次各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方可开考,低于5: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B类方式对应学校各科目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考务机构将及时联系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专业知识占80%。 3、笔试成绩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A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A类岗位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B类的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音乐、美术、体育、幼师、计算机和职业中专的汽车维修、机械加工专业教师岗位的考核以说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 3、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浏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二、体检 1、按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浏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六、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4065483652399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552758367972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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