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金华永康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 |||||||||||||||||||||||||||||||||||||||||||||||||||||||||||||||||||||||||||||||||||||||||||||||||||||||||||||||||
内容 |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职位职数及招考条件 1.招考计划(一) (1)职位职数
(2)招考条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口(以2014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②聘用后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④永康市生源且具有永康市户口(以2014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未曾参加永康市面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招聘考试,具有教师资格的201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⑤报考音、体、美及学前教育专业的需专业对口。 2.招考计划(二) (1)职位职数
学科考试参加中学段考试,按岗位需求面向中小学统筹调配。 (2)招考条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口( 以2014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②聘用后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一本及以上毕业生(含一本师范生); ④报考体育专业的需专业对口; ⑤录用时未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应教师资格的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3.招考计划(三) (1)职位职数
(2)招考条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口( 以2014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②聘用后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③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⑤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职位相一致)。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自学考试。 1.报名时间:2014 年2月10日—2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16: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计划一、二不用)、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②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一本毕业生为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职位核定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 招考计划(一)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5倍的,按报名人数的40%核定招考的计划数(只有一人报名的不核减); 招考计划(二)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1.7倍的,按报名人数的60%核定招考的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考计划(三)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本次有效。 1.笔试 笔试由《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组成,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教育基础知识》按25%、《学科专业知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或二门科目中有一门缺考的,作缺考处理。 笔试时间按计划初定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若《学科专业知识》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一)、(二)、(三)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进入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一)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4进入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二)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4进入面试; 报考招考计划(三)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2进入面试。 招考计划(一)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如其《教育基础知识》成绩低于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学前教育段)全体实际参考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有效成绩平均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对象的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核定招考计划数1:1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中成绩比例:《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1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为60%) 3.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有人员放弃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 4.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5.如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延期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与所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的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中涉及人员比例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涉及分数计算的,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 2.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3.农业户籍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将户口转为非农。 4.相关招考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ykhrss.gov.cn);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 5.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5。监督电话:87101524。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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