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苏州市相城区招聘职教专业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2014年相城区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应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不限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以选择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 1.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16:00。 2.网络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者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4年相城区公开招聘职教专业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样表可至学校网站http://www.xcvec.com下载),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xcveczp@163.com,同步将本人一寸证件照三张和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至“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办(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2号,邮编:215131)”,以便进行资格初审。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应聘计算机(服务外包方向)教师岗位需附日语证书(件)。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计算机(服务外包方向)教师岗位需附日语证书(件)。 在职人员须提供(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③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④应聘计算机(服务外包方向)教师岗位需附日语证书(件)。 (2)现场验证 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和人社局复审后,学校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者于领取准考证当天携带应聘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二)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5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审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满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5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需在前一项目合格的情况下方能参加下一个项目的考试。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20%计)+技能测试(按占比50%计)。 (一)笔试 笔试日期:2014年4月6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考生可在2014年4月11日(周五)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①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课题,模拟上课20分钟;②围绕职业教育理念方面进行答辩10分钟。 2.技能操作测试:招聘岗位应具有的基本专业技能,主要从准确全面程度、熟练程度、创新潜质三方面评判应聘者的技能水平。 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测试的最终成绩将在相城区教育局和学校网站上公示。 (三)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与招聘学校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为便于社会监督,特设监督电话:85181506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12-66153318(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马老师、徐老师) 咨询电话:0512-85182102(相城区教育局)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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