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试项目: 1.弹一首钢琴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自选表演一个舞蹈或演奏一首器乐曲(键盘乐器除外)。 4.自弹自唱: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 二、考试说明: 1.钢琴考试所用的钢琴已由考场统一准备。 2.演唱声乐作品时,不用话筒,一律清唱,起唱时自己可以在钢琴上定一个调; 3.如果表演舞蹈,舞蹈音乐统一用光盘(u盘)播放,所需光盘(u盘)、服装、道具等自行准备; 4.如果演奏一首器乐曲(键盘乐器除外),所需乐器自行准备; 5.本次考试不安排考生熟悉场地; 6.请考生准时参加考试,如果缺考则视为弃权,“技能测试”成绩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