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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4年浏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准备工作,现将档案转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含党员档案)要求 根据干部档案收集的有关要求,实现干部档案规范化,所有考生档案中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本科生: (1)高考报名登记表; (2)学籍卡或学生登记表; (3)学生成绩表; (4)毕业生登记表; (5)授予学位的档案材料或学位证明; (6)报到证等。 硕士研究生: (1)报考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研究生成绩表; (3)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 (4)授予学位的档案材料或学位证明; (5)报到证等。 党员档案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志愿书; (3)正式党员应有入党转正相关材料。 以上学生档案,因各高校实际情况材料名称或种类不一定完全一致,如无相应材料的请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如有获省以上奖励的材料需归档。 二、档案审查时间 2014年5月20日—7月10日,非应届毕业生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递至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可先来人事管理科开调档函) 三、有关要求 1、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将个人人事档案交到指定地点,如未在规定时间转交档案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浏阳人事考试网的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83655275、83625416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