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成都市青白江区面向部分高校2014年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党政人才结构,结合我区“五区发展”工作要求和区域发展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将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专业、岗位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5﹒中共党员、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学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生、有丰富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6﹒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个人简历及1寸免冠近照1张,并填写报名表;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区人社局补验。 (二)考核。考核由资格初审和综合面试组成。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学习成绩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面试。综合面试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五)签约。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备案。 (六)聘用。拟聘人员于2014年8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协议书到区人社局报到,由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待遇 (一)身份编制。被聘用人员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二)经济待遇。按单位同类人员工资、补贴等标准执行。 五、工作日程安排 1、请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在5月12日前将个人简历投至邮箱:306631430@qq.com,并请务必在个人简历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现场招聘时间定于5月15日、16日;现场招聘地点:(1)、5月15日待定 (2)、5月16日西南财经大学(温江校区) 3、参加现场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请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 六、咨询电话:028-83666750(董老师),83661501(秦老师)。 附件: 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5月7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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