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复审递补对象名单: 1、中学语文1名:第七名郑艺琳,准考证号663114103220 2、中学化学1名:第五名吴秀玲,准考证号663514103549 二、复审时间: 2014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安居小区)。 四、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3.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就读院校的办理证明) 5.就业协议书。 6.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7.在职报考者须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公章。 联系电话:0596--3339843 诏安县教育局 201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