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舟山市定海区2014年局直属幼儿园教师竞聘办法 |
内容 | 因局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制定局直属幼儿园教师竞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竞聘原则: 1.实际需要原则。根据局直属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实际需要确定竞聘人数。 2.城乡协调原则。兼顾农村幼儿园教学,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留在农村幼儿园任教 3.数量控制原则。(1)同一幼儿园只能抽调1名(2)同一幼儿园若有2名以上教师录取,则先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竞聘依据: 1.竞聘数量:城西幼儿园2名、碧水蓝天幼儿园2名。 2.个人综合素质:由考核分(20分)和专业测试分(80分)组成。考核分从个人正式入编开始计算,最高不超过20分。考核分赋分见《局直属幼儿园教师竞聘考核分自评表》(附件2)。专业测试项目为上课。测试过程中考生根据指定教材,备课45分钟,上课10分钟。上课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即48分以上。 3.竞聘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个人综合素质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竞聘录取的人数不足计划数,经考试后根据个人综合素质成绩选调。 4.当年已被确认调动的,因幼儿园工作需要留园继续工作一年,次年可以直接调动。 三、竞聘条件: 1.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2.2011年之前(包括2011年)定海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的幼儿教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参加竞聘: ⑴产假期间或怀孕的; ⑵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竞聘程序: 1.填写申请表。凡符合条件者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填写《局直属幼儿园教师竞聘申请表》(附件1),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确定测试名单。 4.组织专业测试。 5.汇总成绩、公示。 6.办理调动手续。 五、竞聘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局直属幼儿园教师竞聘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严把资格审查关。竞聘过程中要求个人真实提供相关材料,单位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个人,取消当年竞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报考;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3.本《办法》仅限于2014年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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