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黑色水笔参加面试。音乐、幼教学科考生须自备乐器(钢琴除外);音乐与舞蹈学科考生须自备舞蹈伴奏音乐;美术、幼教学科考生须自备铅笔、水彩笔或油画棒。 二、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接受验证。超过报到时间30分钟者,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三、考生不得身着制式服装进入面试场所。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考生在尚未面试期间一律在候考室待考,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上洗手间必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 六、考生面试顺序由本人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将姓名告诉考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在候分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不得在面试室或候考室周围逗留、喧哗。 八、候考室、面试室严禁吸烟。 九、面试时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淳安县教育局 二0一四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