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由于高中生物教师岗位第一次递补后有考生弃权,根据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试教)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之规定,实行第二次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公示如下: 人员公示详情请见http://www.nxxhr.com/News/1797.html
考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替补原因 |
12701014624 |
崔看 |
女 |
高中生物教师 |
66 |
二次替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县教育局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