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宁波大学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略) 二、复试小组(略) 三、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1、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在1:1.2左右,一般不超过1:1.3。 3、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同样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入学考核标准的主要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6、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条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7、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限第一志愿);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未尽事宜按“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法学硕士各专业和法律硕士体检和资格审查。 1、体检时间:3月23日上午7:30先到法学院11-202交费体检费60元和领取体检表、贴照片,8:00开始在校医院(宁大本部东门)体检,要求尽量空腹,体检结束后把体检表送到法学院研究生办11-208,再到法学院11-202进行资格审查交材料。 2、资格审查时间:3月23日上午体检结束到下午15:00,地点法学院11-202 (1)所带材料: ①应届生和往届生都交验: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应届生和往届生都交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原件(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整本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待入学后审核;《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盖红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1份,; 往届生交验: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大学阶段成绩单1份(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由所在人事档案部门的单位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④应届生和往届生都交验:1寸照2张(黑白、彩色皆可),用于体检表上和复试传递单上; ⑤应届生和往届生都交验: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空表下载地点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2044; 要求密封的原件盖党政部门红章)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要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1份(内容要求写明单位是否同意你来读、学费谁交,档案不调入宁大等并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要与报名时填写一致,否则要附上调入单位证明)。 (3)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委培)意向书。 (4)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5)核对签字:下载打印复试考生信息表(包括研招网上考生信息表等由学院提供),在资格审查时一一核实相关信息后考生签字确认; (6)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复试承诺书。 (二)公共管理专业体检和资格审查。 1、体检时间:3月23日上午8:00开始,体检地点:校医院(宁大本部东门),要求尽量空腹,体检结束要把体检表送到法学院研究生办11-208。3月22日资格审查时交费60元和领取体检表、贴照片。(体检就一个上午完成,要求空腹请尽量早点来); 2、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上午,地点11-202法学院会议室; 3、交验材料: (1)准考证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如果有的)和复印件各1份; (4)盖工作单位红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人事档案红章的复印件1份(个人的人事档案中可复印); (5)中国学信网注册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6)1寸照2张(黑白、彩色皆可),资格审查时交。用于体检表上和复试传递单上; (7)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1份。(要求密封的原件,盖党政部门红章) 空表下载地点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2044;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要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1份(内容要求写明单位是否同意你来读、学费谁交,档案不调入宁大等并盖单位公章,工作单位要与报名时填写一致,否则要附上调入单位证明)。 (9)核对签字:下载打印复试考生信息表(包括研招网上考生信息表等由学院提供),在资格审查时一一核实相关信息后考生签字确认; (10)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和复试科目并签字、签订复试承诺书。 4、注意事项:严格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笔试(详见2015年法学院研究生复试笔试安排表)
(四)面试(详见2015年法学院研究生复试面试安排表)
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注意: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口语及听力测试)}/3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 3.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公共管理硕士)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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