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人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学术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中州大学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享受的相关待遇: 一、范围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三)博士研究生。 二、政策与待遇 (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入编之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保、公积金、户口迁移和校内正常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等政策待遇外,另享受学校以下待遇: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1)安家费20万元(正式入编后首次支付10万元,另外10万元从第二年起,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万元); (2)优先购买校内教工周转房一套; (3)学校出资解决因调入郑州市而需个人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5)月津贴补助1200元; (6)笔记本电脑一台。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安家费10万元(正式入编后首次支付5万元,另外5万元从第二年起,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1万元); (2)优先购买校内教工周转房一套; (3)学校出资解决因调入郑州市而需个人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5)月津贴补助800元; (6)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考核及补贴兑现 1.科研启动经费在聘任、调入后三年内限市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使用,三年内未科研立项者,科研启动经费不予兑现。 2.高层次人才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月津贴补助的兑现按校政字【2006】84号文件《中州大学关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校政字【2011】125号文件《中州大学关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