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总体要求 1、简章中公开宣布待选岗位(简章公布后不得临时动议增加新的岗位)和选岗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 2、选岗全过程对社会公开。 3、选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岗规则 1、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开始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以此类推。各方(含纪委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无权更改。 2、遇成绩并列者,请并列考生先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按上述办法公开选岗并当场签字确认。 3、所有入闱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 三、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随即如实向社会(含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泗 洪 县 教 育 局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